2026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无使用精神类药物病史、无岗位限制的相关疾病或缺陷;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4.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需持“A1”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无不良驾车习惯,历史驾驶记录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酒后驾驶违法记录。
1.报名资料:提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以及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近3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酒后驾驶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等原始件,原始件待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后退回。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到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中心3619室现场报名。(联系人:向震宇;联系电话)
1.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和确认,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比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50%,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素养、逻辑思维、动手操作能力等。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招聘不合格。
体检结束后,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个人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考生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递补人员,由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体检和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
1.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市政府机关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在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放弃入职的,可在总成绩中按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公示、聘用等。
(二)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的规定执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将围绕素养、驾驶技能、服务态度、纪律遵守、安全行车、服从管理等维度开展常态化综合考核。
(二)试用期内,出现下列任一情形,视为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本办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不予办理转正聘用手续,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试用期满转正后,受聘人员出现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违反公车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定及单位制度情形的,本办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市级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